代表小組活動的內容,要根據需要和本小組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組織代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重點在促進學習成果轉化方面予以加強,要求每位人大代表立足本職工作,圍繞履行代表職務,以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積極開展代表工作,并撰寫履職心得體會和調研文章,提升自我,促進工作。
(二)組織代表開展活動,一是圍繞黨委的重要決策開展代表小組活動。二是圍繞人民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及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和議題開展代表小組活動。三是圍繞依法推進本區域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率先發展的進程開展代表小組活動。四是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代表小組活動。五是圍繞人大代表議案、建議的落實開展代表小組活動。
(三)組織代表走訪選民,分工聯系選民,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體察社情民意,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選民和人民群眾解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四)組織代表定期向選民和原選舉單位匯報履行代表職務情況,聽取意見,接受監督。
(五)溝通代表小組活動信息,總結交流代表活動經驗。
在明確代表小組活動內容的同時,還要注意有些方面不宜進行代表小組活動,一是涉及區域內小部門、小群體的利益;二是目前經濟條件下無法解決的發展難題;三是以人大為權力主體的監督事項,除非代表受到列席的邀請;四是其他一些需要保密或不適合向廣大選民公開的領域。所以,在選擇代表活動內容之前,首先應明確活動的目的,并科學預計活動的期望效果是否可以達到活動必要開展的標準。活動內容的確定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講求實效。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