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本級人大代表培訓,是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職責之一,也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要有全盤打算。
1.提出組織本級人大代表培訓的計劃,列入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要點,向同級黨委請示。
2.制定代表培訓工作方案。明確指導思想、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參加代表范圍、培訓時間和地點。
3.謀劃培訓選題。(1)代表初任培訓。一般在本級人大代表選舉出來以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進行,或者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召開后,利用代表參加會議的時機開展培訓。重點培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代表法、地方組織法等內容,進行代表執行職務必備知識培訓。(2)代表履職培訓。一般是代表任期之內進行。重點學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黨的文件、代表執行職務的基本工作等理論知識培訓。(3)代表專題培訓。圍繞組織代表參加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法檢查、集中視察和專題調研的題目,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4.確定培訓方法。請人大工作理論功底深厚和實踐經驗豐富的同志做講座,請黨校教員授課,發放代表培訓教材、書報刊、錄音、影碟,到鄉鎮人大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參觀學習,參加上級人大常委會組織的代表培訓等。
5.組織代表參加培訓。確定培訓的時間、地點后,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要做好通知、統計、安排具體事宜等工作。
6.主持培訓活動。發表講話,闡述代表參加培訓活動的意義、作用,提出具體要求。
7.總結培訓工作情況。培訓結束后,要組織代表進行座談討論,暢談學習體會,對培訓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