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會議期間街道范圍的區(市)人大代表組成代表團參會的會務工作。包括通知并落實代表按時出席會議,為代表發放會議證件和文件資料,為代表分組討論做好記錄并及時報送大會秘書處,幫助代表解決會議期間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二)為代表依法行使職權提供精細化服務。協助代表做好審議各項報告和議案的工作,及時為代表查找和提供所需的材料和數據;對代表提出詢問要求的,與大會有關機構聯系,共同做好有關機關回答代表詢問的銜接落實工作;幫助代表規范填寫議案書和建議、批評、意見表,并迅速送交大會有關工作機構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三)根據區(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和新一年工作要點,抓緊修訂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計劃,包括代表進社區接待選民工作的計劃、代表向選民報告履職情況的安排、代表開展視察及專題調研的計劃等,會議期間利用代表團審議和代表小組審議的間隙,見縫插針地與代表進行商議,聽取代表的意見,大致確定代表閉會期間的各項活動安排。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