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擔負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是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的,是“常務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除了要帶頭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外,其依法履行職責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講政治、講原則。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最根本的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這“四個意識”,增強黨的觀念、政治觀念、大局觀念、群眾觀念和法制觀念,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致力于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自覺接受監督。
二是講法律、講規范。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依照法律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參加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和活動。掌握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集體行使職權,集體討論和決定問題。
三是講中心、講大局。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圍繞國家或者地方本行政區域黨政的重點工作,圍繞本級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和有關計劃等,努力使自己的工作與常委會工作、活動和常委會會議議題緊密結合起來。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實際、深入基層,使常委會的各項工作更好地集中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好地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四是講學習、講責任。加強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面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的學習、研究和闡釋,進一步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熟悉有關法律、法規,掌握行權履職所必備的其他知識。切實依法行使權利、承擔義務,努力工作,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始終以飽滿的政治熱情積極投身人大工作。其他社會活動服從常委會工作需要。
五是講紀律、講實效。認真出席會議,遵守常委會議事規則和其他有關程序性規定,有事請假;會前認真準備,會上積極發言,服從表決結果;認真參加常委會組織的視察、執法檢查、調硏等各種活動,了解和向常委會反映有關情況;在專門委員會或者工作委員會任職的,應當遵守有關委員會的工作規則和制度;清正廉潔,嚴守國家秘密,遵守外事紀律等。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