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既可以代表全局的利益,也可以反映局部的問題,這是符合我國代表制度設計的。但代表提出建議如果缺少調查研究、缺少大局觀念和整體意識,缺少對人民群眾意見建議的加工提煉,代表建議的實際作用就難以得到發揮。
那么,如何處理好整體與局部的關系?
簡單地說,代表要把握好“要代表人民群眾整體的利益、要通過多種方式聽取人民群眾意見、當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發生沖突時要服從大局”三條原則,具體來說:
首先,代表要樹立大局意識。要充分認識到代表提出建議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需要遵從一套嚴格的程序,一定要認真提好建議,不能隨便動議,隨便行使。要充分認識到“人大代表”的身份,代表的既是本選區或選舉單位,更是本行政區域的全體人民,要提高站位,有大局觀,有大視野。
其次,代表不要隨意當簡單的“二傳手”。實踐中,有的地方為爭取資金、項目和政策,往往是政府相關部門寫好材料,請代表代為轉交,在上一層級的人代會上作為代表建議提出。代表拿到這類材料,要做好調查研究,深入思考,避免簡單地轉遞。因為政府部門寫的材料,往往站的角度是政府部門的角度,不是代表的角度,所以代表可以將這些材料作為選題資料,但不能簡單地直接轉遞,要通過多種方式深入基層,廣泛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真實情況。
最后,要以點帶面,以小見大。從人民群眾中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都是零散而細碎的,要對這些問題進行歸納梳理,在深入調研、準確提煉后,以小角度反映面上的大問題,注重反映普遍性問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舉措,這樣建議質量才會高。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