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機關必須密切同本級人大代表的聯系。
一、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前,要組織本級人大代表圍繞大會的中心議題就地開展視察活動,走訪群眾,征集議案和建議、批評和意見,為開好大會做好準備。
二、各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要同委員保持密切聯系,互通書信、電話交流意見、溝通情況,采納委員提出的正確建議。
三、組織有關的本級人大代表參加立法和執法監督工作的調查研究或視察活動。
四、根據需要邀請有關代表列席本級人大常委會會議,組織委員、代表參加其他有關的政治活動和社會活動。
五、認真處理和接待代表的來信來訪。
六、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各辦事機構負責人到基層工作時,要訪問代表或召開代表座談會,征詢意見,對他們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認真研究,妥善處理,其中重大問題要提到人大常委會或主任辦公會議上討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處理,處理結果及時答復代表。
七、及時向本級人大代表發送會議公報、工作通報和法律、法規等有關資料;總結和通報代表活動情況和經驗。
(責編: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