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祿豐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市監察委員會主任何志猛作了《祿豐市監察委員會關于整治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工作情況報告》,如實向會議報告了該項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全程聽取了會議審議發言,并在市人大常委會對報告作出審議意見后,針對如何抓好審議意見的落實作了誠懇的表態發言。這是市監察委員會首次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工作并接受審議,引發了良好效果。
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規定,地方各級監察機關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負責,接受其監督,監察機關的組織和職權由法律規定。市監察委員會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工作并接受審議,是自覺接受同級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的具體體現,也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彰顯。
切實加大了對社會不良現象的震懾。
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囊括了當地的社會不良現象。正如報告所述,近年來市監察委制定《關于深入開展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實施方案》,聚焦鄉村振興、爛尾樓、社保、環保等12個方面的整治項目,查處鄉村振興領域問題4個;對爛尾樓清理整治不到位、社保方面存在問題的領導干部8人開展提醒談話和問責,督促清退冒領社保待遇143萬元;就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與行政機關脫鉤等問題,對多名干部開展提醒談話和黨紀政紀處分;對醫療機構多收費侵犯群眾利益問題立案和啟動問責;督促處置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項目、食品違法、電信網絡詐騙等126件,涉及資金457萬余元……對這些問題的處理并公布,無疑會對社會不良現象產生震懾。尤其是在本次會議后,市人大常委會作出的聚焦主業主責,加大監督力度;強化紀法銜接機制,凝聚治理合力;注重源頭治理,增強工作質效;切實做好巡視巡察發現問題后半篇文章等四條審議意見將交付辦理,更是為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注入了強心劑,將使更多社會不良現象得到震懾和整治。
強力推動了市人大常委會和市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互動。
一方面,將聽取和審議市監察委的專項工作報告列入市人大常委會的年度工作要點安排,使監察委在日常工作中重視人大常委會的要求,為主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做好準備,經常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事項。另一方面,在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前,都必須邀請市人大常委會、市監察委和相關部門的人員組成議題調查組,開展議題調查。在這一過程中,調查組人員既要共同了解情況,又要相互交流探討,接受人大常委會提出的科學合理的意見,按人大常委會的要求撰寫專項工作報告,做到工作推進尊重人大。再一方面,在聽取和審議監察委工作報告過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立足自身所處行業和領域實際,就報告發表不同意見、看法和建議,市監察委與會同志認真聽取、虛心接受,最終使人與人之間的思想碰撞形成單位與單位之間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的工作要求,以審議意見的形式交付監察委落實并在一定時期內向人大常委會報告落實情況,做到工作落實敬畏人大。
極大提升了干部群眾的正確認知。
隨著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各級監察委員會已依法列入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的對象,但就現實而言,很多干部群眾的思想認知仍還停留在人大只對“一府兩院”實施監督的慣常模式中,這是一種不正確的、起碼是不完整的認知。甚至還有部門、單位和個人認為,紀委監委在一起辦公,有很多工作相互交叉,內容相近,紀委不受人大監督,監委當然也不應受人大監督,這是對兩個部門性質、地位、作用、職能的根本混淆,是對黨章黨規和憲法法律的漠視,是錯誤認識。通過新聞媒體對監察委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人大監督的宣傳報道,加之其他渠道的傳播,能使廣大干部群眾知曉監察委員會是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象,提升他們的正確認知。( 文:云南省祿豐市人大常委會 徐志明)
(責編:杜凱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