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召開代表大會會議的決定
二、起草籌備方案
三、就召開大會的重要事項向黨委請示
四、制發會議通知
五、起草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草案
六、提出各項建議名單草案
七、確定邀請列席人員、列席會議人員和旁聽人員
八、編制代表、列席人員名單
九、草擬大會主席臺就座人員范圍
十、布置主會場及人大代表駐地
十一、籌建工作機構
十二、選舉工作準備
十三、會前宣傳工作
十四、召開人大與政府聯席會議
十五、起草會議籌備情況的匯報和有關議程草案的說明
十六、印發有關報告征求意見稿征求代表意見
十七、安排本級黨政領導同志參加代表團審議活動
十八、召開主席團會議為大會召開作最后準備
十九、召開代表團工作人員會議
二十、組織代表報到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