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算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預算制度的規定,必須反映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符合預算的基本原則和國家預算管理的要求等。因此,在審查預算時,就需要以有關的法律、法規等的規定和政策等作為審查的依據,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要求進行審查。
一、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
這里所講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關于預算的地方性法規等。如預算法關于政府預算組成的規定、政府預算收支范圍的規定,以及關于中央政府公共預算舉借債務(第三十四條)、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列赤字(第三十五條),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不得隱瞞、少列(第三十六條),各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編制,優先安排國家確定的重點支出(第三十七條)等。另一類是其他法律中對財政支出做出的相關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等。
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
政府預算是政府政策的反映,是政府實現政策目標的重要工具。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制定的。在經濟發展不同時期,國家采取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是不一樣的。國家宏觀政策的貫徹執行依靠政府的施政綱領,政府的施政綱領確定以后,需要通過政府預算進行安排。所以預算安排應當體現出政府目標,反映國家宏觀政策的走向。我國的宏觀經濟政策和政府的施政綱領通常體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所以政府工作報告是審查政府預算的重要依據。
三、政府當年工作的重點和政策安排
政府工作的重點和具體工作安排等,主要體現在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中。因此,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是審查政府預算時需要參考的依據。
四、預算原則的要求
預算原則,是政府預算制度和預算體系的指導思想,是預算立法、編制、執行等預算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要求。預算原則通常通過預算法律制度得以體現。因此,通常情況下,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開展預算活動,也就符合了預算原則的要求。但是,由于不同的國家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在預算管理方面強調的重點有所不同,因此,有時預算的一些原則未必能夠充分全面地在預算法律制度中得以體現。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預算原則仍然需要作為預算審查活動的依據之一,對預算審查活動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責編: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