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新一屆縣鄉人大代表履職的第一年,如何依法履行職責,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踐行“牢記黨的宗旨,不負人民重托”的誓言,筆者認為,人大代表應努力做好四項工作,著力發揮四個作用。
做好會議期間的工作,著力發揮參與決策的作用。根據憲法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大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代表法明確規定了人大代表會議期間的工作,概括來說,就是行使審議權、選舉權、表決權、建議權等,這些職權的有效行使,是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的基礎。因此,會議期間,人大代表要認真審議各項報告和議案,依法參加選舉和表決,圍繞發展大局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建言獻策,發表意見,不能做“啞巴代表”和“舉手代表”,要以對國家、對人民的高度責任感,認真做好會議期間的各項工作,發揮好參與決策的作用。
積極參加閉會期間的活動,著力發揮監督推動作用。實踐證明,閉會期間的活動是代表做好會議期間工作的基礎和保障。因此,代表要積極參加閉會期間的活動,具體來說,一是要做責任型代表,履行監督職責。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監督政府及有關部門工作,是閉會期間代表的主要職責。人大代表要對代表職務、代表使命,對人民重托懷有敬畏之心,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在參加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中,真實地了解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和要求,注意避免形式主義,不搞花架子,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說話、辦事,認真負責地向人大或者有關部門反映群眾意見,并主動幫助有關部門出主意、想辦法,監督有關問題的解決。二是做學習型代表,提高履職能力。人大代表應當積極參加依法履職的系統學習,通過參加集體學習、座談交流和個人自學,增強職務意識、責任意識,提高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認識,掌握人大工作業務知識。三是做調研型代表,積極建言獻策。閉會期間,通過聯系群眾、參加代表活動,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加深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全面、真實的了解,切實感受人民群眾的意愿和要求。代表才能在參會期間有的放矢,才能夠審議好報告,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和建議。
密切聯系人民群眾,著力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群眾中間,對人民群眾的所思所想有著最直接的感受。作為人民選舉的使者,參加行使人大職權,人大代表就要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密切聯系人民群眾,在工作、生活和參加代表活動中注意了解和收集群眾的意見建議,及時向人大及有關國家機關反映,發揮下情上達的作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人大代表能夠經常性地參加履職活動,了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要結合本職工作,向群眾積極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方針政策,特別是在參加人代會后,要及時將會議的有關報告、決議向群眾進行宣傳,依此加深群眾對黨和國家有關政策的了解,發揮上情下達的作用。
立足本職建功立業,著力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人大代表大多都有本職工作,做出過突出成績,是各行各業的先進模范人物,得到了群眾認可。因此,要立足崗位,做好本職工作,以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更加優異的工作成績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影響和帶動身邊的群眾,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在本職工作中建功立業,在人民群眾中做表率,在各級人大開展的代表主題活動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