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據我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按照法律程序,由選民在民主選舉的基礎上產生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成地方各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即國家權力機關,并由此產生其他國家機關,行使國家權力的政權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是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制度,同時也包括了以人民代表大會為核心的整個國家機關組織體系的建立、職權劃分、相互關系、運行機制和活動原則。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來。
(責編:黃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