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及其常委會議事程序的基本原則是:平等、民主、效率。
一、平等原則
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都是由人民通過直接或者間接選舉產生的,所有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這是人大及其常委會議事程序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人大及其常委會議事程序,必須為每一個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行使權利提供平等的機會,任何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都不得凌駕于其他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之上。
二、民主原則
為了保證人民的意愿能夠得到充分的表達,人大及其常委會內部必須充分發揚民主,堅持民主原則,真正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使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決定真正體現人民的利益和意愿。
三、效率原則
為了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能夠有效地行使職權,議事程序不僅要有利于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能夠真正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同時,還必須有利于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能夠迅速作出決斷。
(責編:黃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