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代表的權利
1、出席會議并行使審議權:代表有權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加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并發表意見;2、提案權:代表有權依法聯名提出議案、質詢案、罷免案;3、建議權:代表有權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4、選舉權:代表有權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選舉;5、表決權:代表有權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表決;6、保障權和知情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要為代表履職提供所需的信息和保障。7、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人大代表的義務
1、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2、按時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及其他議題,發表意見,做好會議期間各項工作;3、積極參加統一組織的各項代表履職活動;4、加強履職學習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代表履職能力;5、密切聯系原選區或者原選舉單位的人民群眾,努力為人民服務;6、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勤勉盡責;7、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責編:黃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