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的預算監督活動要求:
預算監督,是指各級人大常委會為了確保國家和本行政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實現預定的目標,對本級人大在人代會上依法審查和批準的政府關于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所進行的監督。
(1)反映國家機關特別是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工作和活動狀況。在現代社會,政府做任何事情都離不開成本。其中,支出是政府工作和活動的成本,收入則是滿足這一需要的來源。通過預算監督,人們可以較全面地了解、審視和評價政府的工作。
(2)有效地監督政府收支運作過程。由于政府的財政收入均來源于納稅人,所以政府的財政支出應當用于向社會成員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通過預算監督,人們可以較全面客觀地評價政府財政收支活動,考核政府各項工作的績效。
(3)控制政府財政支出。各級人大對政府預算的批準,具有法定效力。政府只有在預算范圍內的支出,才是合法有效的。各級人大常委會通過預算監督,可以對政府支出的方向、規模、形式等進行有效的約束。
(責編:黃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