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廳是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供行政、后勤、文秘、信息等方面服務的綜合性辦事機構,在常委會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辦公廳內設機構有:秘書局、研究室、聯絡局、外事局、新聞局、信訪局、人事局、離退休干部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單位。
1.承擔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委員長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常委會組成人員視察和常委會執法檢查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文電、檔案、保密、文印工作。
2.受委員長會議委托,擬定有關議案草案;負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報告、文件的起草和準備工作。
3.組織辦理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4.承擔全國人大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的聯系的有關工作;統一答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及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的詢問。
5.承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同外國議會、議會國際組織的交往和聯系工作。
6.辦理和接待全國人大代表和群眾的來信來訪。
7.開展有關調查研究工作,了解情況、提出建議,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提供參考。
8.負責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新聞發布會和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對全國人大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以及對民主法制建設、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傳報道。
9.負責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的行政、后勤、人事管理和保衛等工作。
10.辦理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