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代表更好地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提高人大會議審議質量,代表工作機構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為代表審議提供幫助:
一是幫助提高代表對大會審議工作的認識。要通過培訓學習等方式,讓每一位代表充分認識開好人大會議的重要性,增強按時出席會議、積極審議發言、認真提出議案建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依法行使好自己的神圣權利。
二是組織開展好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各級人大代表工作機構要在常委會的領導下積極有效地組織代表開展好年中的專題調研和年底的集中視察活動,讓代表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廣泛聯系人民群眾,了解掌握翔實的第一手資料,為代表在人大會議上審議報告、提出議案建議提供素材。
三是努力為代表審議提供條件和方便。要建立健全政情通報等制度,暢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為代表知情知政創造條件;提交代表大會審議的各項報告,要盡量提前發給代表,讓代表盡早閱讀,并結合會議議題進行會前調研;充分發揮會議簡報、快報的作用,為代表相互交流學習借鑒,提供信息平臺。
四是不斷創新審議方式。大會期間,傳統的審議方式是按行政區劃分團或分組進行審議。為提高審議效果,大會主席團要積極創新審議方式,可采取專題審議的辦法,把代表按系統和個人專業、興趣分組,就某一專題進行審議;把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與分組審議相結合,要安排分組審議,讓每一個代表都有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建立了人大代表網議機制,即在代表大會召開前夕和會議期間,邀請人大代表作為特邀嘉賓,在人大網站上回答人民群眾的提問,并搜集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為審議各項報告提供素材。對及時反映群眾意愿,提高審議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