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人代會會議是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職權的主要途徑,是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工作形式。除了具有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一般的共性外,還有其他特殊性,如群眾性比較強,討論問題比較直接,反映問題比較具體等。
開好鄉鎮人代會,需要特別強調四個問題:
1.堅持單獨開會不打捆,明確鄉鎮人代會不得與其他會議合并召開,必須單獨召開,以確保會議的嚴肅性。
2.堅持內容不打折,凡是需要鄉鎮人代會審議、討論和決定的事項,必須通過鄉鎮人代會會議的形式完成,以確保各項議程的完整性。
3.堅持程序不漏項,凡是需要遵守和履行的程序,如審議各項報告、議案和其他議題的程序、提出議案的程序、選舉的程序、表決的程序、提出質詢案的程序等等,不能隨意取消、代替和簡化,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組織會議,確保會議程序的規范性。
4.堅持時間不縮水,凡是需要鄉鎮人代會審議、討論和表決通過的事項,特別是會議中有選舉事項的議程,時間上必須給予充分保障,不能搞“節約”、不能“縮水”,以確保會期的法定性。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