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是保障代表知情權的重要保證,是行使建議、批評和意見權的主要方式。目前,代表在行使詢問權時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沒有行使詢問權、對行使詢問權有顧慮、行使了詢問權但沒有發揮作用或者詢問制度不健全等。為進一步發揮詢問權的作用,我們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人大代表行使詢問權的質量。
1.要對代表進行詢問權行使的培訓。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利用代表培訓班、代表小組學習會,安排行使詢問權的專題講解和討論,或者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召開前印發有關詢問的資料。使代表明確詢問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眾行使的法定權利,提高對行使詢問權的意義和作用的認識,使代表消除不敢、不愿、不會詢問的各種顧慮,掌握開展詢問的基本方法。
2.要組織好代表詢問工作。各級人大常委會要積極探索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方式的改進,要精心設計和制定適合當前人大制度的詢問程序。一是詢問程序的設定要把握可行性。二是要規定審議發言的時間,限制一些領導人在分團審議中偏離主題的夸夸其談或工作指示,讓更多的代表有發言和提出詢問的機會。三是要強調審議發言除了一般性的肯定外,應該集中于對報告內容的質疑和修正,有疑問就詢問,有不足就修正,避免不著邊際的空談。四是要倡導辯論式的審議,開門見山,各抒己見,互相啟示,真正做到集思廣益。五是改革人民代表大會的會期制度和會議程式,嚴密設定會議程式和議事程序,保證人大的各項法定職權(包括代表詢問權)通過規范的會議形式得到有效的行使。
3.要與“一府一委兩院”做好聯系、溝通工作,提高他們接受詢問的自覺性。向他們表明,提出詢問是法定的代表權利,回答詢問就是國家機關的法定義務。詢問反映了代表對某一方面問題的關注,其實質是代表著某一部分的民意。回答詢問,是對民意的回應。明確接受監督和負責答復的責任,提高接受詢問的自覺性、針對性、主動性,認真和積極地回答詢問。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