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職案應當寫明撤職對象。撤職對象就是被要求撤銷職務人員的姓名和所任職務。這是撤職案所直接指向的目標,一定要明確無誤。
二、撤職案應當寫明撤職理由。撤職理由就是提出撤職案所依據的事實和法律根據。對于在什么情況下或者對于什么樣的行為可以提出撤職案,法律沒有規定,但是提出撤職案必須有充分的理由。一是認為有違法違紀行為,如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等;二是認為有失職瀆職行為,如玩忽職守,貽誤工作,漠視人民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等。
三、同時提供撤職案的證據等有關材料。主要是有關違法違紀、失職瀆職的事實、證據等。事實是決定是否撤職的客觀依據,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要對所指控行為的時間、地點、情節、危害及后果等有明確說明。證據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所有事實,應當真實可靠并且能相互印證。有關材料作為撤職案的附件,一并提交。
(責編:高笑笑)